2007/6/25

食色性也?

以下,是一篇花癡的文章
不喜者勿入


以前很少覺得自己是視覺系動物,
對於男生的外觀美醜,其實一直沒有太大的差異觀感
直到來了美國,才發現自己還是會受到「電眼」的影響.....

這話要從圖書館打工說起.....


到美國的第二學期開始,就開始跟隨咪咪的腳步,在圖書館當起坐檯小妹。
這圖書館的坐檯小妹工作很簡單,就是「check in」、「check out」和「shelve」,
換成中文的意思是「將歸還的書掃瞄入檔」、「將要借出的書消磁」和「將書上架」,
再來頂多就是偶而解決一些讀者的疑難雜症。
簡而言之,就是圖書館中最低層的跑龍套角色.....

這跑龍套角色,想當然爾,薪水一定不高,
考量跟台灣不同的消費水準下,
他的薪水等級大概跟在台灣麥當勞打工薪資沒太大差異:
大約一小時可以在這裡吃一頓普通的飯這樣~

不過自己一個月打下來,大約還可以拿來作為我和咪咪兩人一個月的菜錢,
所以即使不多,對於我和咪咪這種窮人來說,也算是不無小補。

只是當初沒想到,這打工除了可以多少貼補一點家用外,
還有一個無形的附加價值:「跟帥哥互動」!

到了美國,尤其是在紐約,各種種族的融合下,你可以見到各種形形色色的「帥哥」~
而偏好書卷氣多一點的我,在校園裡的圖書館打工,可以說是劉姥姥進大觀園-大開眼界...

不知道為什麼,上課的時候,在課堂上能看到的帥哥不多,
但是在圖書館,平均兩次坐檯,就能看到令我開心心頭小鹿亂撞的男生....(註一)
有的是文質彬彬,有的是眼神深邃,有的則是清新可愛;
再配上「認真唸書」與「有禮貌」,小芸子心中忍不住就多為他們加了不少分數......

只是簡單地幫這些男生借還書,然後就能獲得這些帥哥,用漂亮的眼睛盯著你的眼,誠摯地說聲「謝謝」
我內心裡的花癡小芸子,就可以開心地在地上滾來滾去,然後一整天心情大好~

心中忍不住就會把這圖書館「神聖」的跑龍套工作,視為「吹冷氣看帥哥還有錢賺」的爽缺。

話雖如此,我卻一直沒去正視到我有這種「花癡型認知偏差」。直到今天.....

話說今天在XX圖書館打工,外面的陽光與溫度頗嚇人,而我正享受著吹冷氣、隨便瀏覽網頁以及跟咪咪在網路上聊天的悠閒坐檯時光。有著深邃眼睛、棕色短髮與 娃娃臉,被我歸類為可愛清新型的 J 職員(此J非J小弟,請各位看官別誤會!),拿著一個信封走到我旁邊,跟我說「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幫我跑腿,把這個信封送到OO辦公室」(註二)

我居然開開心心地就答應了,
雖然說,本來就是很難說不行啦,畢竟這工作是跑龍套的咩,
但當我走到圖書館外面,看到外面炙熱的陽光時,
居然心裡還想「嗯~出來曬曬太陽,運動一下也不錯」時,
心裡理智的一部份,才驚覺到自己由於花癡所產生的認知失調症候群(註三)。

因為外面即使有辣妹們躺在哥大的草皮上,穿著比基尼曬太陽,
炙熱的陽光,實在不是任何正常的「台灣女生」會喜愛的溫度。
可是,我居然還能心情雀躍地開心地跑腿,心裡想著能呼吸新鮮空氣與cute guy剛剛跟我多說兩句話

在那當下,我正式體會到這世界真的太不公平了....
因為人實在很視覺系....一旦帥哥美女請你幫忙,正常人真的會很難拒絕捏。

好啦 看到這邊,想罵我花癡、「外貌」協會的人,你先想一下以下場景

好比你現在正在人行道快走,想著等一下的重要會議快要遲到時,
如果一個火辣如安潔莉娜裘莉或甜美嬌柔如林志玲,
(或者,相反地,面對梁朝偉或裘德洛)(或任何你夢幻中的美女/美男子)

她/他 請你幫忙停下腳步,要耽誤你十分鐘幫她/他填份問卷....
外加"巴拉巴拉"眨個不停的渴求眼神.....
此時,以下這種念頭:
「反正這會議也不一定會準時開始,老闆通常會先喝杯咖啡再進來,我幫他一下也算是日行一善」
完全不會出現在你腦中的人.....

再來罵我吧(爆飛~)





註一:
不知道為什麼,我老是覺得圖書館的帥哥比美女多。依我的主觀標準,美女平均五、六次坐檯才會看到一位。可能是美女都去約會了吧~至於帥哥為什麼會那麼多...可能是因為我喜歡氣質男所造成的知覺差異吧~如果喜歡肌肉男或陽光型,我想可能要去gym坐檯打工會比較愉快些(逃~)
看到spy先生的回應後,我想了想,還是p開頭的圖書館帥哥多一點...
至於美女...我同意還是哥大的草地上最多!!哈哈哈

註二:
XX圖書館到OO辦公室,在室外需走五到十分鐘,且需經歷在戶外爬上爬下的上下樓梯過程。

註三:
認知失調的名詞解釋:當人的行為和自己原本的信念不符合時,會自己將自己的行為在心中合理化,以求心理的平衡。以我這個例子來說,明明我是個不喜歡在大太 陽下,上下樓梯的懶人,我卻會在當時想著「吹冷氣吹太久不好,出來看看在草地上曬太陽的美女們也不錯」。就是一種合理化的過程。

2007/6/1

2007春季學期回顧錄一:購物篇2-麵包機

嗯~那另外一個購物項目,就是麵包機囉....

我們的一對
couple朋友小如和一哥,在來到美國沒多久,
就很有先見之明地買了一台
CP值非常高的二手P牌麵包機,
我們也吃過幾次他們自製的好吃的鬆軟鮮奶吐司。


而咪咪到美國一年多來就不喜歡美國的麵包,
先不論超市買得到的普通平民吐司,他棄之如敝屣,
(即使是我覺得還算不錯的,他也還是覺得挺遜的)
連很多好吃的美國雜糧麵包或法國麵包,咪咪也是提不起太高的興致。

只有從中國城的麵包店買的那種吐司或麵包,吃起來有台灣味或日本味的七八分,
他才會吃得津津有味,沒有任何抱怨。

所以當他吃了幾次邱氏吐司後,心中埋下了「我也要有一台麵包機」的決心.....

不過,卻卡在因為他買了超過預算的PDA,且我對美國麵包的排斥度又沒咪咪高的原因下,該預算提案在前幾次送審時遭受否決。


經過與敝人多次協商後,最後他只好提出「我會負責做麵包當早餐 的條件作為該物品之附加價值。經過我一番盤算後,覺得這倒是挺划算的(開玩笑~煮東西超累的,偶而可以光明正大的休息,當然不能錯失這種好機會啊!正所謂 維修比建造難上數百倍,這點從政府蓋了一堆建築物在養蚊子,卻不願意營運的道理是一樣的。)。所以,我當然就表面上勉為其難 實際上卻是大讚划算地同意了。

第一次買的時候,原本想省點錢,從
e-bay上買了一台,但沒想到寄來後居然是個不良品?!完全無法運轉!那位在e-bay上有上百點評價的賣家,居然在他回出「會派ups來家裡收件然後寄新貨來」的信件後,就再也得不到他的新消息,該賣家彷彿人間蒸發一樣。一氣之下,只好請paypal裁決,才因此拿回我們的血汗錢。(註一)


雖然拿回了我們的錢,也得到一個免費的「內鍋」(註二),不過這樣折騰下來,心情難免會大受影響。也因此毅然決然地選擇在amazon上直接買新品。




就這樣,總算麵包超人降臨我們家(Breadman TR2500BC)!


剛開始時,當然就先從試做各種吐司為主。最剛開始遇到的困難是在於酵母和麵粉的比例,不過在經歷多次嘗試,咪咪總算找到了較適合的比例。



這時候,我真正體驗到咪咪從出國以來享受的「享福感」。就是只要說「老公~我想吃XX吐司~」,然後咪咪就會認真變出來~天啊~我只能說這麵包機真的太棒了!

咪咪其實最喜歡的是巧克力吐司:在麵包機揉麵團的時候,開心地灑下香甜的巧克力豆,然後麵包機就烤出一個深色的巧克力吐司。這就是讓咪咪(大心)的簡易吐司。

不過,卻因為被我嫌它太甜,不適合用來夾火腿、起司當三明治。所以咪咪只能含淚默默地做著他其實沒那麼感興趣的雜糧向日葵子吐司,心裡一邊想「我到底是為了什麼買這台麵包機來折磨自己?」....



當然我也不是一個壞人(謎之聲:是這樣嗎?),看著咪咪含淚犧牲的背影,我自然也深受感動,因此提出試做咪咪也很愛的蔥花麵包建議(謎之聲:是你自己也想吃吧?)。在網路上查好食譜,並加上之前的吐司經驗累積後,咪咪決定放手一搏。



首先就先讓麵包超人幫我們揉好麵團、放著發酵兩小時左右,便開始了第一次的台式麵包初體驗。在麵包超人的幫助下,果然超簡單:只要在發酵完後,把麵團稈平並分割成適當的等分、塑型成圓形、再稍微發酵後、塗上蛋液和調好的蔥花之後,就可以放入大烤箱中烤~


超「台」的蔥花麵包就這樣出爐了!這就是所謂的台灣味啊~~~





開心的我們,連忙趁熱拿給住在隔壁棟的辰妙夫婦試吃,還硬是在人家吃晚餐的時候去打擾,可見我們當時實在太興奮而忘了禮貌(逃~)


總之呢~這剛出爐、蔥香被烘得香噴噴的蔥花麵包,可說是咪咪最好的代表作。


後來隔幾天,就繼續用這類似的食譜,再次做了玉米火腿麵包,真是太開心了~~~



雖然做了這些台式麵包,不過這台咪咪特選的麵包超人,主要的好處在於它可以預約定時,所以可以在晚上睡覺前叫它把麵團揉好,然後設定隔天早上起床就有香噴噴的熱吐司可以吃。接連很多天都被烤麵包香味燻醒的我們,也算是過著一種容易爆肥的幸福生活吧~


唉~沒辦法,在台灣的朋友應該很難想像,街角就能買到的新鮮鬆軟且有著各式口味的麵包,在美國我們卻要這樣用麵包機親手做,講好聽一點,是情趣,講實際一點,其實是無奈啦~~



不過,不管怎麼樣,人在異鄉,還能一邊翹著腳吃著美味的自製家鄉味麵包,一邊看著汗流浹背的咪咪,心裡還是不禁大讚這買賣真是太划算了 口合口合口合!(咪咪在角落仰天長嘆中....)








Comment

咪咪的手藝實在進步得太神速了!
竟也做得出"包模包樣"的台式麵包!
沒看文章, 還以為你們偷偷跑到Flushing的麵包店拍照片回來望梅
止渴咧~

講到早餐,還是要大推一下桂格燕麥片
一分鐘可以搞定,而且還可以讓人變瘦喔~~~~~(J小弟可以當見證人)

阿卿 at June 2, 2007 08:11 PM comment |



向日葵子很難吃吧 又不是松鼠 幹嘛吃種子...

ayuan at June 3, 2007 01:58 AM comment |



To 阿卿
桂格燕麥我也還蠻喜歡吃的,偶而會泡來吃
不過,咪咪倒是挺不情願的....

To ayuan
sunflower seed明明很好吃~又很健康好不好

cheram at June 3, 2007 04:01 AM comment |



真不敢相信,
兩個留學生居然能做出「看」起來很專業的麵包!!
我看小芸子就不用去圖書館打工了,
擺個路邊攤賣麵包,搞不好更有賺頭!

話說回來,台灣出產的麵包雖然口感較好,
但營養成分較差,
相對地,美國的麵包雖然嚼起來很fuck(乾),
但應該比較營養。
不過,我相信妳們做的麵包,
應該兼具口感跟營養!

下次吵架也不要把Wii丟出來了,
丟幾塊麵包就好!

Spy at June 3, 2007 07:39 AM comment |




丟蔥花麵包和玉米火腿麵包你也不能吃啊。。。。
想辦法誘惑咪咪作"菠蘿"麵包比較實在吧!
(是菠蘿喔~~~~~~~~~~~打一下廣告)

阿卿 at June 3, 2007 04:35 PM comment |



自從我開始沖泡燕麥來吃之後,
不只我體重直線下降,考試也都一百分呢!

我真是太感謝阿卿嫂還有桂格燕麥片了!

J小弟 at June 4, 2007 12:56 AM comment |



最好是吃燕麥片可以考一百分 -_-

ayuan at June 5, 2007 12:26 AM comment |




Wow,真是太太太太太太厲害了啦!!連LA都買不到這麼漂亮又好吃的麵包呢...
這麼棒的老公要到哪裡去找呢...真是幸福小芸子呀^^嘿嘿!!

iam33 at June 7, 2007 05:26 AM comment |




半夜兩點三十六分,丟咪咪的網誌給我男人看,他說他也要來好好研究一下...但是我想如果買的話應該都是我在做吧...(我怎麼敢讓一個博士班學生每天做實驗做到半夜回家還要做麵包>.<)

我看我還是早點來去紐約吃咪咪做的比較實在 呵呵~~

iam33 at June 8, 2007 05:39 PM comment |



平平攏是每天要去實驗室做實驗的人(我還要花三小時通車)
為蝦咪我這麼歹命? 囧興

咪咪 at June 9, 2007 10:48 PM comment | Homepage




做麵包一次可以撐三天而不用作早餐
一天卻要做2次飯
這樣應該沒虧到吧...

阿卿 at June 10, 2007 06:23 PM comment |



老師就是老師...
我只能說我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spc at June 11, 2007 02:22 AM comment |



果然有人來說公道話了 XD
這世界果然還是明理的人居多啊~~

cheram at June 11, 2007 05:40 AM comment |




今天作了滿坑滿谷的包子
作了一堆,結果因為晚餐先吃了煎餃而吃不下包子了
那又包又蒸地,搞那麼久到底在幹嘛啊.....Orz

咪咪 at June 11, 2007 09:12 AM comment | Homepage



哈哈哈
對啊 真的是滿坑滿谷的包子:P
(其實,就形狀而言,咪咪認為應該叫做「包肉的麵龜」)

啊~我又不知道原來餡不用弄那麼多嘛~~
為了餡...只好不斷地叫咪咪供應麵團了(逃~)

話說回來,做包子實在太累了
還是麵包比較簡單一點XD

cheram at June 12, 2007 10:40 AM comment |



下次包子材料太多做不完,想增加點樂趣時,
可以考慮做成這樣:
http://blog.xuite.net/lifelover/lifelover/11815150

阿卿 at June 12, 2007 04:09 PM comment |




我沒看老師的連結,但我猜應該是那個米田共的。XD

spc at June 12, 2007 04:13 PM comment |




看起來麵包真的好好吃喔~~相信吃起來也很好吃。
咪咪現在應該已經變成麵包達人,
過個一陣子大概就可以像小當家卡通一樣,
產生留有千年傳下來的蜀漢老麵.....
發酵再發酵.......................


有些事情真少在國外才可能這樣子做~
如果是我,我要做起酥肉鬆,順便來個葡氏蛋塔...

題外話:請問麵包機大台嗎?
那電費驚不驚人呢?

humanmind at June 13, 2007 01:03 AM comment |




蛋塔聽起來就很難的感覺咧...
還是作巧克力土司最簡單 XD

大小喔,我 20070310 的日記有一張照片,長度大概有前臂加手掌那麼長
吧,我這台比較方形一點,辰妙家那台就很像大型電子鍋,造型比較漂亮;
電費的話,我就沒在算了,基本上要電的部分就是攪拌棒攪個半個小時,
烤四十五分鐘,其他時間都是待機等麵團發酵這樣。

咪咪 at June 13, 2007 04:57 AM comment | Homepage




Wii輸給麵包機了~~~

迷路的小孩 at June 13, 2007 10:02 AM comment



/* Google Analytics ------------------------------ */